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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时间:2023-10-28 06:29:50
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群众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土地,但这时候一般都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为大家分享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

1、征地土地补偿费仍划分为13个等级31个片区。

2、一级土地补偿费65600元/亩,二级土地补偿费63500元/亩,三级土地补偿费61200元/亩,四级土地补偿费59200元/亩,五级土地补偿费57700元/亩,六级土地补偿费55800元/亩,七级土地补偿费54100元/亩,八级土地补偿费51800元/亩,九级土地补偿费50100元/亩,十级土地补偿费47700元/亩,十一级土地补偿费45900元/亩,十二级土地补偿费41700元/亩,十三级土地补偿费40500元/亩。

3、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4、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5、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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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3

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补偿费用具体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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