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抵扣个税如何办理
大病抵扣个税如何办理,提到个人所得税,多数会计小伙伴都会感到“一个头两个大”,特别是关于大病抵扣,很多人对于大病抵扣的明细不清楚,下面分享大病抵扣个税如何办理
大病抵扣个税如何办理1“大病”的定义和概念
在原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并未对大病医疗扣除项目中“大病”的概念进行明确,曾引起大家对“大病”定义的讨论。而本次医疗电子票据改革明确,只要个人发生了医保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即可进行扣除,而不论病情病种,也不区分门诊支出和住院支出,只要属于医保范围内且个人承担的支出,在医疗电子票据其他信息的“个人自付”列明的金额,均可进行扣除。
扣除限额与扣除对象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文件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因此,在扣除限额上,个人全年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个人自付”列示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扣除,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选择在纳税 ……此处隐藏1061个字……线”1.5万元和扣除限额8万元的关系?
答:我们举个例子说明:
(1)王某2019年度发生大病医疗费1.2万元,未超过“起付线”1.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2)刘某2019年度发生大病医疗费6万元,超过“起付线”1.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8万元,超过部分4.5万元可税前扣除;
(3)张某2019年度发生大病医疗费10万元,超过“起付线”1.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8万元,只能按限额8万元税前扣除。
2、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3、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4、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5、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